- CCS 是覆盖整个厂区的文件,说明设计、程序、技术和监测如何共同控制微生物、粒子和热原污染。
- Annex 1 第 2.5 节列出 CCS 应考虑的 16 项要素,从厂房设计到持续改进。
- 其中有用之处在于,将每项污染风险与其控制措施,以及证明这些措施有效的数据关联起来。
- 应引用现有文件,而不是复制其内容,并说明还存在哪些差距及拟采取的计划。
- CCS 应定期审核,并在发生变更、偏差及出现趋势后审核,不能编写一次就不再更新。
Annex 1 的要求
修订后的 EU GMP Annex 1 自 2023 年八月起生效,将污染控制策略列为核心要求。CCS 应是基于当前对产品和工艺的理解而制定的一套有计划的控制措施,覆盖整个设施和工艺。它应确定关键控制点,并评估所有控制措施——设计、程序、技术和组织方面——以及监测措施在管理质量和安全风险方面的有效性。
实际检查中,检查员主要关注三点:策略是否具有整体性,而非单独程序的拼凑;风险是否与控制措施和证据关联;策略是否得到使用,即是否经过审核、更新并落实行动。
第 2.5 节中的 16 项要素
| # | 要素 | 应展示的内容 |
|---|---|---|
| 1 | 厂房和工艺设计及其文件记录 | 布局、流向和工艺设计如何预防污染 |
| 2 | 场所与设备 | 洁净室级别、HVAC、隔离器或 RABS、设备设计与确认 |
| 3 | 人员 | 培训、资格确认、更衣、行为、健康与卫生 |
| 4 | 公用系统 | 水、蒸汽、气体和真空,以及它们的设计与监测 |
| 5 | 原材料控制,包括过程控制 | 物料的生物负载与内毒素控制 |
| 6 | 产品容器与密封件 | 准备、灭菌或去热原,以及容器密封完整性 |
| 7 | 供应商批准 | 关键组件、灭菌服务和关键物料的供应商 |
| 8 | 外包活动管理 | 各方之间共享的信息及职责 |
| 9 | 工艺风险评估 | 构成策略基础的风险评估 |
| 10 | 工艺验证 | 包括无菌工艺模拟 |
| 11 | 灭菌工艺验证 | 最终灭菌、过滤、去热原,以及 VHP 等除污染工艺 |
| 12 | 预防性维护 | 使设备、公用系统和场所保持已确认状态 |
| 13 | 清洁与消毒 | 所用制剂、频率、效力及残留物去除 |
| 14 | 监测系统 | 环境和人员监测,以及监测方案的依据 |
| 15 | 预防机制 | 趋势分析、调查、根本原因、CAPA |
| 16 | 持续改进 | 基于上述信息开展 |
适用的文件结构
- 范围与责任归属。 涵盖的产品、工艺、建筑物及级别;谁负责 CCS,谁批准 CCS。
- 设施与工艺描述。 用简短文字配合流程图,说明人员、物料、产品和废弃物的流向。
- 污染危害。 各工艺步骤中微生物、粒子及内毒素的来源与传播途径。
- 按要素列明控制措施。 针对 16 项要素中的每一项,说明现有控制措施,并引用载有详细内容的程序、技术规范和确认文件。
- 关键控制点。 失效会直接影响无菌保证的步骤,以及如何控制和监测每个步骤。
- 监测与证据。 哪些数据表明控制措施有效、多久审核一次,以及什么情况触发行动。
- 差距与行动计划。 已知薄弱环节、其带来的风险,以及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和日期。
- 审核。 审核频率、触发条件及变更记录。
关联风险、控制措施与证据
CCS 中最有用的部分往往是一张矩阵表:每行对应一项污染风险,列出预防该风险的控制措施、能够发现失效的监测手段,以及引用的文件。例如:
| 风险 | 控制 | 证据 |
|---|---|---|
| 进入 A 级区域的物料携带微生物 | 已灭菌组件;用于传递的 VHP 传递窗或除污染循环;明确规定的包裹方式 | 循环记录、BI 确认、传递程序、EM 结果 |
| 操作人员污染关键区域 | 隔离器或 RABS、手套完整性管理方案、更衣资格确认 | 手套测试记录、人员监测、无菌工艺模拟 |
| 房间压差梯度丧失 | HVAC 设计与报警、门互锁 | 连续压力监测、报警记录、再确认 |
| 消毒无效 | 经过验证的制剂、方案中纳入杀芽孢剂、接触时间 | 效力研究、EM 趋势、调查记录 |
常见差距
- 列出很长的 SOP 清单,却未说明各项程序如何协同发挥作用。
- 列明了风险,却没有证明控制措施有效的证据。
- 监测点位和监测频率未以风险评估作为依据,缺乏相应的合理性说明。
- 范围中遗漏公用系统、外包活动和供应商。
- 没有负责人,也不开展审核,导致文件不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。
保持时效性
应按固定周期回顾 CCS,并在出现重大变更、偏差、不利趋势或新风险时进行回顾。回顾应判断控制措施是否仍然有效,而不仅仅是文件是否保持最新。VHP 等去污方法是策略的一部分:其确认、日常记录和再确认应纳入要素 11,其在消毒方案中的作用应纳入要素 13——参见 VHP 去污前的清洁.
法规本身的概述见 适用于隔离器、RABS 和洁净室的 EU GMP Annex 1.

参考资料
EU GMP Annex 1(2022),Manufacture of Sterile Medicinal Products,第 2.3–2.6 节
PIC/S PE 009,Guide to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,附录 1
ICH Q9(R1),Quality Risk Management
PDA Technical Report No. 90,Contamination Control Strategy Development in Pharmaceutical Manufacturing
常见疑问
什么是污染控制策略?
它是 EU GMP Annex 1 要求的覆盖整个厂区的文件,用于说明设计、程序、技术和监测如何共同预防微生物、粒子及热原污染,以及如何评估其有效性。
CCS 应包含哪些要素?
Annex 1 第 2.5 节列出 16 项要素,包括厂房与工艺设计、场所与设备、人员、公用系统、原材料、容器与密封件、供应商批准、外包活动、风险评估、验证、维护、清洁与消毒、监测、预防机制及持续改进。
CCS 必须是一份文件吗?
Annex 1 未规定格式,但应能够在一处看到完整策略。多数厂区编写一份统领全局的文件,并引用详细程序。
CCS 应多久审核一次?
应按规定的间隔审核,并在发生重大变更、偏差、不良趋势或出现新风险时审核。
CCS 仅适用于无菌灌装吗?
不是。Annex 1 将其应用于无菌产品生产,包括最终灭菌产品;这些原则也常用于其他对污染敏感的操作。
已有具体的处理空间或负载?
请提供容积、材料及需要证实的目标。工程师将回复建议配置及验证涉及的内容。